睢县法院到校园开庭现场说法效果好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梁锦学 夏令贤
5月11日,睢县法院少年巡回法庭到睢县高级中学大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张某是高三学生,2017年1月17日下午在学校餐厅吃饭时因争座位与同学发生争执,用胳膊将同学卢某勒倒在地,经鉴定构成重伤。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真诚向受害人道歉。
整个大报告厅座无虚席,参加旁听的广大师生深受教育,大家纷纷表示,一定汲取此案教训,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切忌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给亲人和社会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2017-05-17 02:30:37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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