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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开始申报 上报前学籍没注册取消资格

2016-09-06 13:56:36 来源: 责任编辑:

 □东方今报记者 张静

    打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注意了!近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发出通知,我省2016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9月1日启动申报。凡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都可以申请,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从2016年11月14日起始。

    按照规定,国家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但是,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省教育厅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的大学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9月1日起,各高校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10月19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10月28日,各高校根据银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11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进行年度结息工作。

    借款合同起始日为2016年11月14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

2016-09-06 13:56:36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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