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国家旅游局: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记者 赵丹
东方今报郑州讯 “免费游”、“购物游”......近年来,各种低价游层出不穷,但很多游客最终却称低价游变成强制购物。为打击此类现象,维护游客利益,国家旅游局推出新规,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10月25日,国家旅游局官网挂出消息,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国家旅游局指出,“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今年“十一”前,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中,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和欺骗、强制购物的8种行为。游客在出游前要认真仔细阅读,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
国家旅游局还指出,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虚假合同是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使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受骗上当。
《旅游法》第57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国家旅游局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同时鼓励游客举报和监督“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国家旅游局已开通了“我要投诉举报”平台和“12301”服务热线,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关奖励办法正在制定中。
2015-10-25 19:24:36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相关阅读
- 2017-03-31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下月启动 起付线3000元 最高可报90%
- 2017-03-30郑州汽车东站早已搬家 路牌上还挂着十几年前老地图
- 2017-03-30河南通过一批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杨汝北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 2017-03-30郑州铁路局加开47趟管内临客服务“清明”小长假
- 2017-03-30刘荃卸任省审计厅厅长 任省监察厅厅长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