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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2015-10-25 19:24:36 来源: 责任编辑:

 

国家旅游局: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记者 赵丹
东方今报郑州讯  “免费游”、“购物游”......近年来,各种低价游层出不穷,但很多游客最终却称低价游变成强制购物。为打击此类现象,维护游客利益,国家旅游局推出新规,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10月25日,国家旅游局官网挂出消息,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国家旅游局指出,“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今年“十一”前,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中,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和欺骗、强制购物的8种行为。游客在出游前要认真仔细阅读,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
国家旅游局还指出,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虚假合同是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使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受骗上当。
《旅游法》第57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国家旅游局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同时鼓励游客举报和监督“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国家旅游局已开通了“我要投诉举报”平台和“12301”服务热线,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关奖励办法正在制定中。

2015-10-25 19:24:36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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