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生猪6头 获刑罚6个月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赵爱荣
近年来,随着猪肉价格的不断飙升,一些不法分子竟打起了猪的主意,偷猪案频频发生。近日,鹤壁淇滨区法院以被告人靳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6月29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靳某伙同他人,由郑某驾驶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到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某农牧猪场盗窃生猪6头。经鉴定,被盗的6头生猪价值6000元。案发后,上述生猪已追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靳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靳某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相关阅读
- 2017-05-26盗窃生猪6头 获刑罚6个月
- 2017-05-26延津县供电公司:带电作业抢修故障
- 2017-05-26大胆尝试行政诉讼调解 开辟司法为民新路径
- 2017-05-26淇县法院院长亲办“骨头案”连审两起拒执罪
- 2017-05-26长垣县供电公司: 及时抢修 服务群众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