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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资本下乡“烂尾”现象

2015-04-17 05:06:44 来源: 责任编辑:

      ▶白纸黑字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包地公司却临阵违约,致使成熟的庄稼无人问津,农户土地租金讨要无门。最终良田贻误农时,成为无人耕种的“白地”,这是发生在河南淮阳县的“怪事”。好好的地块,为什么会撂荒?

 
    “人家地里种麦,我家地里长草,”郑瑞海说,“这么好的地,不管谁种,不管种啥,也不能荒着,但在合同没解除的情况下,我们单方面去种又怕说不清。”
 
    一场春雨过后,河南各地冬小麦普遍长势良好。然而在地处豫东的淮阳县鲁台镇鲁集村,绿色麦苗包围的一块“白地”显得格外扎眼。
 
    当地农民郑瑞海说,“白地”共有12亩左右,是自家三兄弟的承包地。去年4月,一次性转包给县里一家农业公司种高粱,合同为期3年。然而到了当年秋季,公司未如约兑付租金,土地流转遭遇“合同烂尾”。经政府协调,已成熟的高粱勉强收割后,无人耕种的农田就此变成一块“白地”。
 
    正是春耕,周围地块里绿油油的麦苗拔节孕穗。眼看邻居们纷纷忙着除草打药,郑瑞海心急如焚。
 
    “人家地里种麦,我家地里长草,”郑瑞海说,“这么好的地,不管谁种,不管种啥,也不能荒着,但在合同没解除的情况下,我们单方面去种又怕说不清。”
 
    和郑瑞海同样遭遇的,还有村民李秀兰。她告诉记者,除了亲朋好友的20多亩地以外,作为经纪人,自己还牵头动员了100多户村民,共计流转500多亩土地给农业公司。
 
    “合同上说是年租金1000元/亩,每年分成两季给,谁知第一个秋季就没兑现。眼看着到了去年十二月要下大雪,熟透了的高粱还扔在地里。直到现在,包地的农民一分钱也没见到,院里天天都是讨债的,我见了村民都绕道走。”
 
    在郑瑞海家“白地”附近打药的村民刘学荣说:“正常年景,每亩地打个1000斤小麦不成问题,像这样的地块直接抛荒实在让人心疼。”
 
    工商企业下乡包地的规模大、价格高,对于农户更有吸引力。但相关公司的包地行为具有盲目性。有个鞭炮厂虽然已经搬迁了但还没复耕,地块也被流转了。
 
    在李秀兰家,记者见到厚厚的一摞土地流转合同。根据约定,作为甲方的农户,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河南龙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时间从去年6月1日起为期3年。合同还显示,每年每亩1000元的流转费用分两次结清,“每季收割前一个月付款”。
 
    整个鲁台镇流转给龙人公司的土地涉及10多个村,共计3000来亩。该镇镇长刘伟介绍,以前的土地流转要么是村民之间口头托管,要么是外出务工农民向本乡种粮大户转包,流转费用通常在600元至800元之间。
 
    据介绍,工商企业下乡包地的规模大、价格高,对于农户更有吸引力。但相关公司的包地行为具有盲目性,有个鞭炮厂虽然已经搬迁了但还没复耕,地块也被流转了。
 
    除了上述公司农户直接签约的形式外,在淮阳县安岭镇,还出现了企业委托种植合作社流转、代管土地的模式。但由于涉事的河南三农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未能如约收割、回购高粱,同样形成了“合同烂尾”局面。
 
    淮阳县农业局局长王嵩山告诉记者,经过排查统计,去年全县农户以各种形式,流转给企业种植高粱的承包地达1万亩左右。初步了解,违约主要是公司内部管理经营不善造成的。此外,白酒业行情低迷使得高粱价格上不去、部分地区大旱致高粱减产也是重要的外部原因。
 
    他说,发现问题后,县乡有关方面及时出面协调,先是组织人员把成熟的高粱收割完毕,然后动员村干部和农户及时耕种。经过努力,多数地块都种上了冬小麦。截至目前,因为错过农时形成的“白地”有100多亩。
 
    “在土地流转的大背景下,工商资本越来越多地进入农业领域,对此该加强监管,如进行企业资质审查、项目规划把关。从这点上说,‘合同烂尾’的出现敲了一记警钟。”
 
    针对不少农户未能拿到包地租金的情况,淮阳县专门成立工作组,由农业局、司法局、公安局以及有关乡镇政府参与协调,对维权农户展开法律援助。案件已分别由周口市、淮阳县两级法院受理。
 
    王嵩山坦承,“在土地流转的大背景下,工商资本越来越多地进入农业领域,对此应该加强监管,比如进行企业资质审查、项目规划把关等。从这点上说,‘合同烂尾’事件的出现敲了一记警钟。”
 
    河南土地流转已达339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34.8%。自2011年至2013年的监测显示,流转面积年均增长达5%。平稳递增的背后,流转结构也在悄然调整,其中农户流转的年增长率从25%下降到16%,而包括企业、合作社等新主体的增长率则始终保持在40%以上。
 
    鉴于“合同烂尾”事件的教训,淮阳县新近出台了规范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特别要求,“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定期对其农业经营能力、流转承包地用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还要求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其中300亩以上规模的要报县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有关专家认为,此前出台的土地流转有关文件,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应适度规模、依法有序。“但相关表述更多还是原则性的,尤其是针对工商资本下乡如何监管,还有待于制定可操作的具体细则。”  
 
    据新华社电
 

2015-04-17 05:06:44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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