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拿着父母的手机玩游戏,还偷偷充了7000多元,近日,家住洛阳市伊滨区的耿女士就遇到这么一件事。13岁的女儿小夕(化名)在家上网课期间,迷上了两款游戏——“光·遇”和“蛋仔派对”,从2022年12月15日到2023年2月11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先后100多次在这两个游戏内充值购买服务,共花费7506元。随后,耿女士多次和两个游戏公司的客服人员联系退费,目前还没有得到具体的处理办法,于是耿女士向河南广电大象新闻·大象帮栏目求助。
13岁孩子游戏充值7000余元,父母认为孩子未成年要求退还
今年2月中旬,耿女士要给女儿小夕交本学期学费时发现,自己的微信支付记录中多了100多条支付记录,从1元到198元不等,总金额7000多元。耿女士急忙询问了女儿才知道,在上网课期间小夕用她的手机多次给“光·遇”和“蛋仔派对”两个游戏充值,购买游戏皮肤等。
耿女士告诉记者,女儿才上初一,从没有乱花钱过,在网课期间她非常放心地把手机留在家里让女儿用。支付密码女儿是知道的,但是每次支付完,孩子都会把支付金额的提示删掉,所以这么久以来她并没有发现。
记者翻看耿女士的支付记录,从2022年12月15日到2023年2月11日,小夕分149笔给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充值了4868元和2638元,共7506元,每笔支付数额从1元到198元不等。
耿女士认为,女儿是未成年人,两个游戏都没有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确认玩家是否成年,而且这些费用都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值的,因此她从2月20日来,多次和两个公司的客服沟通,要求退还费用。
多次填写资料、客服电话无人接听
俩公司均未给出具体退款方案
经过沟通,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答复耿女士,小夕购买的都是网络虚拟产品,并且已经使用了,是不能退费的,而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则通过智能客服介入,让耿女士填写各种资料及证明,但至今仍未给出具体的处理办法。
3月14日,记者致电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语音提示进入未成年人充值专区,智能语音答复为“游戏商品属于虚拟商品,支付成功后立马到账且无法回收,游戏充值需要输入支付密码验证,属于主动消费行为,无法申请退款。”
随后记者选择转接人工客服,客服查询后答复,耿女士已经提交退款资料,目前处于核实审核中,如果需要尽快回复,48小时内会有客服经理和耿女士沟通。同时,人工客服也表示,如果资料审核通过,一般情况下,会有客服经理和孩子的监护人进行退款问题沟通,至于退款比例如何,目前还不能确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打通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
律师说法:13岁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充值行为无效
针对此事,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张建明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小夕只有13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没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不具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她通过家长的手机充值游戏数额达七千多元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所以,小夕的这种行为无效。
另外,小夕家长监管不到位也有一定的过错。鉴于此,小夕家长可以通过游戏公司的客服和对方尽量协商,争取退款。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张建明也提醒各位家长,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一定要引导孩子正确使用互联网,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尽到监护责任,看管好孩子和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