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赵明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秦科
案中案、债中债,牵一发而动全身。面对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武陟县人民法院以灵活、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破解了多家企业之间的连环债,实现了多方共赢和法律效果最大化。
2014年4月,原告焦作市某建筑公司承建了被告济源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处楼盘。同年7月,被告因资金链断裂,停工近两年,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及各项损失9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拖再拖,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一番艰难的调查之后,该院依法查封了被告的一块土地,被告马上求和解,称该土地涉及安置房项目和商业小区项目,土地一查封,所有证件都办不了,房子也卖不出去。可就在双方即将达成和解时,案情出现大转折。这时,解放区法院也要求查封这块土地,理由是原告涉及两家企业的两起执行案,涉案标的650余万元。与此同时,在武陟县法院,原告又被另外一家企业申请保全其财产280余万元,原告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被告。一起债务纠纷竟牵出了复杂的连环债务纠纷,执行难度再次升级。
经过慎重考虑,武陟县法院决定以灵活、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解开这个“死结”。经过多轮反复调解,在武陟县法院的主持下,5家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被告房地产公司分期、分批偿还相关企业的债务,相关企业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解封土地,保障房地产公司正常运转。
一通百通,一顺百顺。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这起连环债务纠纷案被顺利化解,实现了多方共赢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多谢法院让企业‘缓口气’,现在我们开发的房产能正常销售了,公司也正常运转了,债务也在按时分批偿还,真的是太好了。”被告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