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以此为戒,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举一反三,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庭审现场,被告某镇政府行政负责人郑重保证道。
2020年9月28日,上蔡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该镇政府未依法履行保护土地资源职责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守护农耕土地用地。
庭审过程中,该院检察长闫宝依法宣读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指出:陈某杰在该镇非法占用耕地建加油站,造成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该镇政府未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和县法院行政裁定组织人员拆除非法加油站,致使该加油站非法占用耕地状态至今未能消除,耕地种植条件长期未予恢复;在该院向该镇政府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后,被告仍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提出了确认被告不履职行为违法、继续履行法定职责的两项诉讼请求。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公益诉讼起诉人鉴于被告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在本次庭审活动前已组织人员拆除违建加油站、恢复了耕地种植条件,当庭撤回诉讼请求第二项。
经合议庭评议,县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确认被告该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拆除职责违法。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近年来,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直是该院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上蔡县检察院将继续忠实履行公益代表职责,保护农耕土地用地,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检察力量。① 吕亚玲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