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张波涛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住了公司的“痛点”,通过一个电话,促使两案执结。
申请人孙某、陶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沁阳某运输有限公司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沁阳某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孙某、陶某鉴定费800元,并负担3700元诉讼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仅将鉴定费给付了孙某、陶某,诉讼费却一直未给付,孙某、陶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告诫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都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李某听了执行干警的劝说,马上表态把两个案件的诉讼费都履行了。原来,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该公司也被申请执行诉讼费。
当日,沁阳某运输有限公司将两个案件的诉讼费共计6466元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