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韩琳 马婷婷
4月2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活动,该院邀请4名申请执行人参与并监督执行全过程,积极探索推进阳光执行。
当天上午,该院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奔赴执行现场。第一组奔赴伊滨区某公司,执行干警邀请申请执行人卫某一同“上门讨薪”。
然而,公司负责人避而不见。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强调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王某认识到了错误,给卫某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拿到工资的卫某,拉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第一个案件顺利执结,另外三组也传来喜讯。此次集中行动,成功执结完毕一起案件,三起案件和解结案。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入推进“阳光执行”,除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过程外,还将积极探索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的途径和方式,推行执行案件监督评价机制,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