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蒋若菡
近日,申请执行人代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办案人员说:“感谢山阳区法院!欠了我多年之久的钱终于要回来了!”
洪某于2014年4月借代某8.6万元。后经追要,洪某还其2万元,余6.6万元经多次追要无果,代某将洪某起诉到了山阳区人民法院。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洪某偿还代某借款6.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洪某仍不履行偿还义务。代某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山阳区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洪某送达了执行手续。洪某向执行干警明确表示其无力偿还,拒绝履行义务。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于清晨赶到洪某居住处,将正在家中睡觉的洪某予以司法拘留,当执行干警给洪某戴上手铐的一瞬间,洪某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法律制裁,最终,洪某同意还款,与代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