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于艳彬 见习记者 李俊珂
通讯员 孔雯
“以前想找找不到的人,现在主动跑来要求履行义务,这两天都有4起案件因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得以顺利执结”,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田玮发出感叹。
2014年8月,被执行人郭某以购房为由向安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年,并对利息作了约定。借款到期后,郭某仅支付利息5164元。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信用社于2017年12月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郭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郭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益共计59723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郭某拒不履行,当起了“老赖”。
执行干警用活用足法律措施,通过媒体平台曝光“老赖”、实施信用惩戒、罚款、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厉打击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老赖”郭某这才认识到抗拒法院执行不是“儿戏”,立即主动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局,并于2月18日当日将所有执行款交清,将法律义务履行完毕。
像这样被执行人慑于当前法院破解执行难的高压态势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该院一个星期内执结了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