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于艳彬 见习记者 李俊珂
通讯员 李国强
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迎来又一个高峰,焰火晚会、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活动更加频繁。燃放“孔明灯”已成为群众放飞美好心愿、增添节日气氛的一种表达方式,但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有发生。安阳消防支队宣传先行、源头预防、强化巡查,孔明灯禁放行动取得了实效。
安阳消防支队充分利用楼宇电视、车载和沿街电子屏,滚动播发禁放孔明灯、安全祭祀祈福等公益广告、字幕,在城市广场、游园等出入口悬挂禁放“孔明灯”标语条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游园庙会等人员密集区域设立宣传点,广泛宣传消防知识。节日期间,推送提示信息10万余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6420条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该支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并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贩卖孔明灯摊位进行逐一排查,从源头上禁止孔明灯生产、销售。节日期间,共查处孔明灯流动销售点200余处,同时对摊主、销售人员和购买群众讲解燃放孔明灯的危害,群众纷纷支持并承诺不贩卖、不燃放孔明灯。
通过利用该支队各执勤点和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的流动巡逻力量,以及社会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安保力量,对全市大型广场、公园、商业中心区、文物建筑等孔明灯热点燃放区域,以及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孔明灯行为。节日期间,共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孔明灯行为38次,警示教育燃放人员1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