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于艳彬 见习记者 李俊珂
通讯员 宋琪
“谢谢刘法官,有了这笔钱,我们几个终于能过好年了。”2019年1月14日,申请人白某感激地对内黄县法院执行法官王红军说。白某、周某等四人向康某某讨薪一年了,终于在今年春节前把钱要到手里了。
2018年5月17日,白某等四人来到内黄县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他们的队长康某告上了法庭。2017年3月至12月期间,白某四人、案外人安某等十一人及康某一起在某有限公司务工,康某为队长,除了负责队伍管理还负责代收代发工资。然而52万元工资款打到康某账户上之后,康某却因家中有事未及时将工资发放便回到了内黄县老家。白某、安某等十五人分别找到康某要求发放工资,康某便将老乡安某某等十二人的工资予以发放,但对于远在焦作等地的白某等四人的工资却未予以发放,而是以各种借口推托,甚至干脆不予理睬。经内黄县法院判决,判令康某返还原告白某等四人工资款共计8.3万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请求。
白某等四人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黄县法院白某等四人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黄县法院依法受理,并当即对被执行人康某某的财产予以查控,发现康某账户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康某长久在外务工,无法与之取得联系,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然而就在内黄县法院1月10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竟出乎意料地将被执行人康某“顺带”抓了回来。执行法官王红军本来对抓捕康某并不抱太大希望,没料到康某却在前一天偶然回家了。
被送入拘留所的康某开始还不愿意还钱,但是当他得知自己很有可能会在拘留所里过年,便泄气了。经过王红军的一番教育,康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让家人四处凑钱,终于于1月14日将8万余元执行款及3000元罚款全部缴纳完毕。白某等四人拿到了拖欠一年的工资款,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