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他人奥迪车 拒不归还被判拘役一个月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瀚 通讯员 唐悦
自己的奥迪车被他人非法占用,不予归还,且不付租赁费。无奈之下,为了要回自己的车辆,长垣县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归还他人车辆,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
2016年10月,长垣县法院一审判决,李某长期占用的奥迪小型越野车辆归还给张某,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张某租赁费用4万余元,但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拒绝履行,拒不归还占用车辆以及应付租赁费。
随后,长垣县公安局对李某拒不执行判决案件立案侦查,后将涉案车辆奥迪牌小型越野车扣押。
长垣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务,致使判决无法生效,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一个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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