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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河南医疗工伤生育险 全面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

2017-08-14 06:38:14 来源:东方今报 责任编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付雨涵

    8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9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将统一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2017年版)。

    按照规定,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内药品(含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省《药品目录》范围。国家和我省现行《药品目录》内名称剂型一致以及名称剂型一致但限定支付范围不一致的药品,按国家规定执行。我省现行《药品目录》的药品,不在国家《药品目录》的,可以继续按规定使用。此外,新增乙类药品(含36种谈判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全省统一暂定为20%;新增剂型和其他乙类药品执行各地原规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药品目录更关注儿童用药/重大疾病方面的用药。“不仅新增了91个儿童药品品种,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纳入药品目录或谈判药品范围”。

    我省将在年底前发布河南省新版《药品目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7-08-14 06:38:14本文来源:东方今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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