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株连式停暖”最高罚款三万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实习生 赵旭茹
3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明确对“株连式停暖”的行为说不,并规定如果室内温度不达标,供热企业应当减收热费。
对因为个别用户没有按时缴纳费用,导致全楼、全单元被停止供暖,《办法》予以了明确禁止。《办法》规定,如供热企业因部分热用户欠缴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热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7-03-21 07:12:46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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