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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3000元指定平板电脑 学生考上重点班也不让上》追踪

2016-11-16 03:23:43 来源: 责任编辑:

     当地还有多所学校存在要求学生买指定电脑现象 家长质疑乱收费

 

 

    ▶11月8日,本报以《不买3000元指定平板电脑 学生考上重点班也不让上》为题,报道了漯河市一中学以进“科技班”为名,要求学生交3000元买指定平板电脑一事。文章刊发后,“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就此事发函漯河市教育局,要求严查,并尽快将调查结果、问责情况上报。

    ▶同时,漯河众多家长看过报道后致电本报,称此现象在当地已存在多年,家长质疑这是在乱收费。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王俊生 实习生 孙晓永/文图

 

    进展:省里发函要求严查教育乱收费

 

    记者获悉,东方今报11月8日报道了漯河市郾城区第二实验中学指定学生购买3000元平板电脑,不买就不让上“科技班”一事。报道已经引起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由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11月14日发函漯河市教育局,要求当地成立调查组,立即对“漯河市郾城区第二实验中学要求学生购买指定品牌平板电脑、不买就转班”一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问责情况等尽快上报。

 

    投诉:多所学校开电脑班 学生不交钱就得转班

 

    除了郾城区第二实验中学,本报还接到了其他类似的投诉。

    11月9日,在漯河市第五初级中学(下称“漯河五中”)门口,七年级一位学生家长刘先生告诉记者,学校去年就开设了“电脑班”,每个学生收费3000元,说是要统一购买平板电脑,只要交钱,孩子就可直接进入“电脑班”,如果不交就只能转到普通班。

    “我家已有一台平板电脑,不愿再次购买,但老师则表示,不买的话分不到‘电脑班’。”刘先生表示,自己通过多方打听,得知“电脑班”相当于重点班,不但硬件设施好,就连老师配备也是最好的,“作为家长,都希望孩子能上好的班级、遇到好的老师。这件事情,学校虽说没强制,可用这种方式分班,谁敢不掏钱买电脑?真不知道是为了学生好还是为了卖电脑!”

    据悉,该校共开设了6个“电脑班”,其中七年级4个班,八年级2个班。“按照老师说的,我们统一购买的一款索普平板电脑,里面除了安装很多学习软件外,还可以和老师互动。但说实话,我觉得和其他平板没啥区别。”八年级学生小明(化名)如是说。

 

    核实:

    600多学生买电脑上课 校方称教育局知情

 

    “要我说,你们之前报道的那所学校收费还不高,我孩子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高得离谱,且已连续收费3年。”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下称“漯河五高”)一位学生家长关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刚入学时,学校就通知进入“科技班”的学生交纳9000元统一购买国内某品牌的电脑,买了以后发现其实就是一台普通的台式电脑,只是里面安装有教学软件,学生可以在里面做作业,老师也可以在上面改作业。

    “其实,很多家长都觉得收费太高,也曾质疑学校这么做的目的。但一来孩子在学校读书,有意见也不敢直接说出来;二来,也心存侥幸,想着既然设立了科技班,估计多少都会有些效果,就交了钱!”来自临颍县巨陵镇的王女士称,自己家一年的收入也就3万元左右,仅给孩子买电脑一项就要开销近三分之一,“没办法,谁愿意让孩子落在人后?”

    家长所言是否属实?据漯河五高办公室主任柳汝良介绍,2014年经校领导考察决定开展“信息化教学”,随后学校与101远程教育网合作开办“微课堂”,迄今已连续开办了3年,目前有16个班级,600多名学生,每个学生费用为9000元,包括电脑、网线及课桌,费用由101远程教育网的工作人员在校收取。

    当地教育局是否知情?柳主任表示,学校经常开展“信息化教学”会议,教育局相关领导多次参加。

    采访中,许多家长表示,对学校改进教学方式并不反对,但对于动辄把费用全部转嫁到学生身上的做法很不理解,“既然学校是和其他企业合作推广信息化教学,那就是商业行为,而商业行为就意味着会产生利润。我们算了一下,每年涉及600多学生收费高达500多万元,3年就是1500多万元。”

 

    回应:当地教育局称不知情

 

    调查中记者发现,漯河当地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向学生收费的学校,还有漯河市实验中学、郾城区第一实验中学及召陵二中等学校。这些学校收费的方式大同小异,金额也从3000元到9000元不等,各校指定购买的台式电脑或平板电脑的品牌也各不相同。但上述学校都不约而同规定:不购买指定品牌电脑,就不能在科技班或电脑班上课。

    如此多的学校以这样的方式向学生收费,有的甚至已收费多年,当地教育部门是否知情?学校改进教学方式、推广信息化教学却让学生买单的做法到底符不符合规定?

    11月14日,记者来到漯河市教育局了解情况,该局监察室一雷姓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一经发现,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雷姓负责人表示,记者先前报道中提及、此次跟踪采访中再次得知漯河多所中学存在以推广信息化教学、开设电脑班或科技班为名,购买指定品牌电脑、公开收取学生高额费用一事,他们并不知情。而对于“学校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于乱收费”,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强调,“下一步,我们会着手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对于此现象,本报将继续关注。

 

    漯河一中学科技班教室内,人人购买有一台电脑

2016-11-16 03:23:43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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