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社主办网站首页加入收藏数字报

首页 > 快新闻 > 时政

我省高院院长首次开庭审案

2015-05-29 00:58:06 来源: 责任编辑:

     昨日,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再开河南司法先河,他以国家二级大法官的身份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二审开庭:一个男人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年仅8岁的继女。在此前的一审中,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的张立勇,为啥会选择审理这起案件呢?大法官又是怎样开庭审案的呢?□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文  首席记者  袁晓强/图

1.jpg

    为啥选了这个案子?

    作为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立勇要审一起啥样的案件,让不少人很好奇。

    事实上,这是一起常见的、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上诉人李三元,30岁。2010年10月,李三元和任小红结婚,任小红与前夫所生的女儿丫丫(化名)和他们共同生活。2014年7月12日,李三元因琐事和任小红发生争吵,持尖刀朝任小红连捅数十刀,致任小红当场死亡,后将尸体藏匿于卫生间。在杀人行为被丫丫发现后,李三元用毛巾捂压丫丫口鼻部,致其当场死亡,并将尸体藏匿于卫生间。

    “近年来法院一向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展送法进校园、一校一法官等系列活动。并且六一节到了,这起案件又涉及一名8岁的女童,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在开庭的前一天,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徐哲透露,张立勇院长担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主任,对涉及少年儿童权益的案件尤为关注,因此最终选定审理这起案件。

    上诉人为啥不坐在“受审”位置?

    昨天上午8点多,旁听人员陆续进入审判庭。这个可以容纳500人的大审判庭,坐得满满当当。

    一进法庭,记者就注意到,这次的庭审布局与以往不同。以往刑事案件庭审格局为“四方格”:审判台左右分别是公诉人席、辩护人席、审判台对面下首是被告人(或上诉人),被告人处于“受审”的位置。而昨天的庭审布局呈“外八字”形:审判区正面设审判台,审判台前方右侧设检察员席,审判台前方左侧正对检察员席的位置设辩护席,在辩护席左下方是“上诉人席”,证人席位于检察员席右下方。果然,8点40分左右,庭审开始后,上诉人李三元就坐在了上诉人席上,没有像往常一样站在“受审席”上,法庭还为他提供了纸和笔。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张立勇曾多次在会议上说。他认为,之前的“四方格局”从一开始就把被告人当成“罪犯”对待,而改变庭审格局可以从形式上法官居中裁判,实现控辩双方地位平等,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庭审时间为啥长达4个多小时?

    在一审中,李三元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李三元不服提起上诉。而在此案中,四大争议焦点也直接影响李三元的罪责: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李三元是否属于激情杀人,被害人任小红是否有过错?继女8岁丫丫的死亡,是否因捂压口鼻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亲属在协助公安抓捕李三元时是否起到了关键作用?是否影响量刑?证据的提取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影响量刑?这些细节以及疑点难点问题,单从起诉书或者一审判决书中是很难找到答案的。

    张立勇的这次开庭中,给予上诉人李三元和他的辩护人充分的时间陈述事实和发表意见,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所有疑点难点均在庭审中查明,这也导致整个开庭过程长达4个多小时,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于法庭,使法庭成为确认与解决被告人罪责刑统一的最终阶段和关键环节。

    证人出庭手按宪法宣誓咋来的?

    “我向法庭宣誓:我以人格和良心保证,如实作证,毫无隐瞒。如作伪证,我愿接受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在昨天的庭审中,第一个出庭作证的是侦查人员——郑州市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曹警官。只见他身穿便装,右手按在《宪法》上,郑重宣读了誓词。曹警官要证明的,主要是在抓捕李三元的过程中,李三元的妹妹和妹夫非常配合,提供了李三元买票去云南的线索,让警方及时赶到大巴车所停位置,抓获了李三元。随后,另外一名侦查人员、任小红的姐姐、司法鉴定人员,以及两名专家证人相继出庭作证。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侦查人员还是司法鉴定人员,以及专家证人,在法庭上宣誓作证都是第一次。“之前的庭审中,证人出庭率在1%至2%,出庭率非常低,并且现实中证人作伪证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不利于认定案件事实,而且还扰乱司法公正”。于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张立勇提出的议案之一就是“关于建立证人、鉴定人宣誓制度”。而在这次的庭审中,此项议案从纸上落地。

2015-05-29 00:58:06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联系我们

  • 24小时新闻热线
  • 0371-65830000
  • 商务合作
  • 18737167215 孟
  • 版权合作电话
  • 0371-60609112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ICP备05011107号 东方今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92 邮发代号:35-48 微信客服24小时在线:[微信号]jinbaoxiaomei
Copy Right ©2004-2016 www.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今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东方今报新媒体部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