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领导签字违法发放补贴 滥用职权使国家损失百万
□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于占超
东方今报开封讯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城乡危房的改造力度,许多住户的居住条件因此得以明显改善。危房的改造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惠及普通群众的同时,却成了某些人的敛财工具,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被违法挪用、侵占的问题时有发生。
10月20日,尉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发放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的案件,被告人朱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份,被告人朱某任尉氏县蔡庄镇城建所所长,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其间,朱某在明知部分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户新建房屋面积超过规定标准60平方米的情况下,仍在《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尉氏县2011(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表》及《尉氏县蔡庄镇2011(2012)年危房改造资金拨付申请》的验收栏签字证实验收合格,同时在领导签字栏代替主管领导赵某某签字同意,使131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申请户,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1052500元。 2015年4月案发后,朱某被依法传唤到案。
尉氏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尉氏县蔡庄镇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朱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在侦查期间主动退还5万元,为国家挽回了部分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
2015-10-27 04:34:48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相关阅读
- 2017-03-31 “书香中国·写给母亲”征文活动启动
- 2017-03-31普及金融知识 让学生远离“毒贷款”
- 2017-03-31一片真心唤醒“沉睡”客户 尽职尽责理好财
- 2017-03-31庞村钢制家具亮相 第十一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 2017-03-31闹市街头突现火情 民警及时灭火被点赞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