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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三顾“茅庐”居民家,只因家中有个“它”!

2017-02-20 12:36:04 来源: 责任编辑: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夏萍 萌友 范向培/文 张晓冬/图

家养烈犬为“防盗”,怎料城管把门敲?原来,大型犬和烈性犬具有体型大、具攻击性等特点,城区中饲养大型和烈性犬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近日,金水区执法局北林中队接到市民投诉,称音乐小区9号楼2单元东户业主养有大型和烈性犬,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接到通知后,执法人员便立即前去调查。

还真别说,在被投诉的业主吴某家后院,当真有两只是大型和烈性犬,属于禁养犬只,另外还有一只幼犬。

执法人员当场告知业主吴某其行为已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下达了责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犬只转移,吴某口头答应。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吴某当日口头上答应,但却将犬只拉走几天“避避风头”以此来敷衍,实质上仍在家中饲养。

随后,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业主家中,都遭到吴某以只在晚上遛狗、养狗防盗等理由推三阻四,拒不执行。

近日,该中队联合社区负责人再次前去,经过艰难交涉,吴某仍推诿扯皮,拒不配合。基于这种情况,执法队员最终选择报警。在公安民警社区的三方的批评劝说下,最终吴某于15日上午将两只违规犬只转移走,承诺待幼犬年龄足够后办理养犬证明和犬只标识,合法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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