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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轿车被楼上抛物砸个洞 整栋楼业主可能担责

2017-02-20 11:31:56 来源:濮阳早报 责任编辑:孟德超

 爱车被高空抛物砸了个大洞

这个情人节让他着实难忘

律师:无法确定侵权人 整栋楼业主都担责

2月14日正值情人节,市民李先生准备下班后接女友度过一个难忘的情人节。谁知,还没接到女友,他就先遇到了一件让自己难忘的事儿:当天一大早,他出门走到停车场后发现,自己爱车的前挡风玻璃被一袋垃圾砸了一个大洞。

天降垃圾砸碎车窗

濮阳一轿车被楼上抛物砸个洞 整栋楼业主可能担责

(网络图)

14日15时,记者来到市城区京开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一建公司小区停车场,见到了李先生的车。一个红色塑料袋躺在李先生爱车的挡风玻璃上,塑料袋已经破碎,生活垃圾裸露在外,其中还有碎玻璃。“应该是楼上居民昨天晚上图省事把垃圾直接从楼上扔下来的,生活垃圾里有类似玻璃瓶等硬物,所以垃圾袋扔下来后直接把挡风玻璃给砸碎了。”李先生说。

“这玻璃瓶子摔得这么碎,应该是从五层以上丢下来的。”路过的一位居民猜测,“真是太没素质了,从楼上往下扔垃圾,这要是砸到人可咋办?”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场的居民都非常气愤。“去年也不知道是楼上哪一家直接把臭鸡蛋从厨房的窗户上倒了下来,不仅滴到楼下住户的墙上,还滴到从楼下经过的居民身上,弄得一身臭味儿。停车场附近经常有老人和孩子散步,真让人害怕,真希望高空抛物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小区居民王女士说。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谈起高空抛物,市民可以说是“又气又恨”。遇到高空抛物时,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向物业反映。但记者采访发现,小区物业多数时候也是有心无力。

“去年,我们小区出现过高空抛物现象。为了居民安全,我们多次张贴温馨提示、安全提示,但是今年还是再次出现了高空抛物。”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发生过一次从楼上往下丢垃圾的事情,最后物业通过垃圾里的一些信息找到了业主。“最后却证实,是有人拿了他们放在门外的垃圾扔到了楼下,很难找到到底是谁扔的垃圾。”该工作人员说,“即使有人往下丢东西,抛东西的瞬间也很难被捕捉到。高空抛物很难抓到现行,而且我们没有执法权,即使找到抛物者也只能劝说。我们多次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通知,向居民发宣传单,但还是会有高空抛物的行为,我们也很头疼。”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的文明和谐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真心希望大家都能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也提醒居民不要在阳台外沿摆放花盆、拖把等物品,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事件”。

无法确定侵权人

整栋楼业主都担责

不少居民在采访中表示,遇到高空抛物时,没被砸到算自己幸运,砸到了多数时候也只能自认倒霉。

那么,被高空抛物砸中后,难道真的只能自认倒霉?2月15日,记者联系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有关法律规定,高空坠物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务受损的,侵权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能够确定抛掷人的,由抛掷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则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如果无法确定侵权人,所有可能加害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楼上住户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该工作人员说,这意味着,同一栋楼的业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为损失买单。此外,如查明高空坠物是故意所为,且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有危险却放任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造成过失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⑧记者 杜鹏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 很多人对高空抛物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不了解。

事实上,当高空抛物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和威胁时,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延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3、《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

律师说:在区分所有式建筑物窗口抛下一个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因为难以确定具体的危险行为是由哪个住户做出的,因此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如自己当时不在屋内或者不具备抛掷条件的),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建筑物的其他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说:确定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顺序是:

1、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应当由建筑物的全体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

2、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事实抛掷行为的,可以免除责任。

3、能够确定抛掷物具体侵权人的,应当由其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因为确定建筑物抛掷物致害责任的前提在于,除了不具有实施条件的人外,它将建筑物全体使用人认定为共同危险行为人。

本文来源:濮阳早报责任编辑:孟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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