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天天315维权
近日,江西省武宁县委宣传部公众号“武宁宣传”发布了《江西广播电视台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名单公示》,对江西广播电视台“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113名记者名单进行了公示。
在此之前,多家江西媒体都将所属媒体“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包括江西日报及江西新闻客户端、大江网(信息日报)、经济晚报、新法治报社、江南都市报、《赣商》杂志社、江西工人报社等。
有人认为,此举可理解为相关媒体对舆论监督工作之重视及对公众透明度之追求;也有人认为,此举可以有效防范非正规媒体人员披着“舆论监督”外衣搞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还有人对此举表达了担忧,认为是“变相”限制媒体的舆论监督。
对此,你怎么看?
据传媒头条、大象新闻
■热议
@米兜儿:
凡事有利有弊,如果从暗访记者保护角度,公示不是一件好事。
@留白:
如果“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还需公示,那猫抓老鼠也要公示吗?
@中国刘杰:
业内创新,不是名单上的人,就不能监督报道了吗?
@汉武大帝今世:
任何一个公民都有监督权、举报权!
@楚萍微客:
公布“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的名单,让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此举可以有效防范非正规媒体人员披着“舆论监督”外衣搞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