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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人有户口 一个都不能少

2016-12-22 06:02:01 来源: 责任编辑:

     ▶这一次,要为河南点一个大大的赞。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评论员  夏继锋

 

    【详见A05版】

 

    长期以来,有这样一批同胞,他们生在中国,长在中国,但是在法律上却不是“中国人”,他们在上学、就业、结婚等方面处处碰壁,至于五险一金更是奢望,这就是所谓的“黑户”。“黑户”的存在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少数是主观意愿原因,多数是政策限制原因。

    “黑户” 意味着一种惩罚,但是这种惩罚不应该由孩子来承担。从道理上讲,任何人的出生都是被动的,都不是自己所能左右的,至于父母是否符合生育政策、是否拥有合法婚姻、是否身心健康等,都与自己无关。假如一定要惩罚某种生育,该惩罚的自然是父母,而不是孩子。

    退一步讲,即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社会风俗的生育,孩子也是无辜的。

    人人生而平等,可以说是一种奢望,因为是否聪慧、是否健壮、是否富有,实在非个人所能掌握,可是,人人生而有户口,却不应是一种奢望,而是一种起码的公平。

    户口这个东西,古来有之。据说起始于春秋,完备于秦朝。一家为户,一人为口。但是在古代,户籍的存在更多是义务的捆绑,是依附于土地耕种、摊派徭役、征收赋税而存在。

    但是现在,户口更多是权利的前提。你要入学,你要升学,你要应聘,你要结婚,你要买房,等等,无一不和户口挂钩,没有户口,你既无法给国家尽应尽的义务,也无法给自己争取应得的权利,这是双输而不是双赢。

    再进一步讲,我国第一部户口登记条例将城乡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这是历史的产物,但是早在两年前,河南省就印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根据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自然就具有中国国籍。“黑户”本来就是一个不应有的概念。

    我们注意到,河南将无户口人员细化为十一类,对每一类的落户都有了明确的说明和落户规定。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是对户口登记 “一个都不能少”的硬要求,就是要让权利阳光普照到所有“黑户”人群。

    我们希望这项政策的落地不打折扣,尽最大程度降低门槛,让人人有户口,一个都不能少,落到实处。

2016-12-22 06:02:01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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