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社主办网站首页加入收藏数字报

首页 > 快新闻 > 评论

雾霾君来了 预警也被雾霾盖住了吗?

2016-11-21 07:55:11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预警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首要环节,也是启动应急措施的必要程序,表面是预警的问题,实质还是政府不作为的问题。

 

    ▶各相关地方既然依法制订了雾霾应对预案、规定了相应级别的预警,那么在条件成就时即应启动相应预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启动相应预案,都是对规则的违背,也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则。

 

    多地雾霾预警不主动

    没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新华网11月19日报道,连日来,山西太原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AQI指数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一路领先”。环保部18日通报称,在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太原未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在环保部督查组的敦促下才发布黄色预警。“环保部点名批评太原”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舆论普遍关注。

    事实上,包括太原市在内的一些地方,面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不及时、不主动的问题并非个案。此前每有重污染来袭都有群众质疑:为何雾霾这么严重,政府还迟迟不发预警?记者注意到,当地即便发布预警,也并非第一时间放在政府官网等即时平台,公众往往要到次日才能通过纸媒获知预警信息。

    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是基于当前我国异常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提出的,旨在提前预警、及时响应,避免重污染天气的持续恶化,加强对公众健康的防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均制订了专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这些预案看起来相当完善,有时却在重污染天气到来时沦为一纸空文。正所谓重度雾霾之中,机器照响,工地照开,污染照排,应急机制停在“纸头”而未落到手头。这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法治思维,不依法依规办事。

    预警发布滞后,也凸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能力不足。一些地方应急机制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不够细化、具体,缺乏操作性;一些地方的政府预案与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企业具体操作方案缺乏衔接,相互支撑不够;一些地方缺乏对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测研判的技术力量,难以改变被动响应的局面。政府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中担负着主导职责,应该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完善预警应急体系。

    说到底,面对重污染天气预警不及时、应急不主动,根本上还是没有将群众利益真正放在心上、落到实处。空气质量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每当重污染天气到来,也总会引发公众高度关注。面对公众关切,政府怎能不积极回应、不主动发声?面对雾霾中依然冒黑烟的烟囱,照常尘土飞扬的工地,政府怎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置群众感受和切身利益于不顾,甚至漠然视之,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抗击雾霾是一场艰难的战争,只有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百姓的“呼吸”放在心头,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凝心聚力共保一片蓝天。据新华社

 

    治霾别让既定政策打折扣

 

    有哲人说过,“没有一滴水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但千千万万滴水汇集起来,终成灭顶之灾”。一定程度上讲,人人都是雾霾的受害者,同时也都是雾霾的制造者。毋庸置疑,已经成为常态的雾霾天气,正倒逼着全社会真诚而又彻底地激活雾霾应急机制。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不能光等着一股风驱散雾霾,与其“听天由命”,莫若“积极自救”。

    遗憾的是,目前,各地基本已从制度上建立了相应的空气污染应急机制以及专门的应急协调机构,但普遍存在着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等状况。比如,前几天,环保部在华北、东北及华东地区的重点省份开展督查,检查发现“各地普遍存在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不足、响应级别偏低的问题”,尤其是东北一些城市已经“爆表”却迟迟不预警。

    应该看到,不同层次的空气污染应急响应,都分别有相应的措施和要求。坦率说,一旦启动响应机制,势必不可避免地且不同程度地会影响到市民惯常的生活节奏。很显然,应急响应机制的落地,需要每一个市民的配合与支持。也得承认,任何一项新政策的落地,起初都有一个磨合和适应的过程。

    然而,雾霾天气的常态化,应急响应机制注定也将常态化,这需要全社会迅速正视并适应这个现实。老实说,包括限行政策在内,应急政策可能并不十分完美,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适时调整完善,这客观上要求给予治理者边治理边探索的必要空间。或可言之,同在一片天空下,一同呼吸着雾霾,怨天尤人于事无补,光说不练没有意义。当务之急,是要让既定政策落地执行,检验其作用和效果,以便研讨和确定进一步的治理方向和方案,这或许是当下治理雾霾,绕不过去的必经阶段。

    据华商报

 

    雾霾预警掉链子

    不是小事

 

    11月上旬,东北地区10个城市重污染“爆表”,其中哈尔滨市与大庆市最为严重。哈尔滨严重污染持续26个小时,“爆表”持续14个小时,但仅启动蓝色预警;大庆市实际重度和严重污染持续37个小时,“爆表”持续24个小时,按照规定应启动红色预警,但该市仅预测一天重污染,实际启动橙色预警。

    雾霾是近年来中国北方挥之不去的梦魇,其产生有多种原因,也难以很快消除。在此背景下,如何制订预案以及按规定启动预案应对雾霾以尽可能保护人们健康,就成为一个现实选择。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对严重雾霾或视而不见或避重就轻,并没有按规定启动相应的预警。

    上述地方的做法违背依法行政的要求。各相关地方既然依法制订了雾霾应对预案、规定了相应级别的预警,那么在条件成就时即应启动相应预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启动相应预案,都是对规则的违背,也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则。

    人尽皆知,雾霾对人体有着严重危害,也正因此,才需要制订预案应对之。预案启动条件的成就,意味着维护公众健康需要采取相应级别的应对措施,若在条件成就时还不启动相应的预警,无疑是对公众健康权利的漠视,不是小事。

    或许对某些地方官员而言,启不启动相应预案应对雾霾或还有其他考量,但健康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若官员连公众最基本的权利都敢漠视,公众还能指望什么?据法制日报

 

    雾霾应对不及时

    也是一种“霾”

 

    相对于雾霾预警不及时,一些地方在重污染天气防治上,还存在各种“不走心”的弊病。雾霾治理,首先是要搞清楚雾霾的来源,这样才能对症下药、精准治霾。但在有些地方,既找不出雾霾“元凶”,又胡乱出拳毫无章法。比如前些时候,河南安阳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单双号限行措施。但据河南省级媒体报道,造成安阳污染物浓度指标居高不下的几大因素中,根本没有提到机动车污染。这样的话,当地大动干戈拿机动车“出气”,完全可能找错对象。

    试想,如果连对雾霾来源都没有科学分析和相对共识,又如何展开有效的防治工作?

    这种“鸵鸟”心态,不仅体现在雾霾来源分析、雾霾预警及应对方面,还体现在一些舆论报道上。有的媒体报道雾霾,不是尽力去挖掘真相、反映民意,而是刻意回避实质问题。如近日有报道介绍最新一期《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发表的关于雾霾成因的研究成果,其中提到,“伦敦雾”和“中国霾”的“空气化学过程相同但成分不同”,并强调“伦敦雾是强酸性的,而中国霾基本上是中性的”。这里的“中性”显然指的是化学定义中的“中性”,而不是针对雾霾的“毒性”而言,但这却成了有的门户网站标题渲染的重点,颇有误导嫌疑。

    上述关于雾霾的应对方式及其折射的心态,正是阻碍治霾的另一种“霾”。这种治理之“霾”不根治,污染之“霾”就难以根除。据新华网

2016-11-21 07:55:11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联系我们

  • 24小时新闻热线
  • 0371-65830000
  • 商务合作
  • 18737167215 孟
  • 版权合作电话
  • 0371-60609112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ICP备05011107号 东方今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92 邮发代号:35-48 微信客服24小时在线:[微信号]jinbaoxiaomei
Copy Right ©2004-2016 www.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今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东方今报新媒体部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