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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尸要价”违法背德

2015-12-09 05:19:14 来源: 责任编辑:

     □东方今报评论员 路治欧

    初听到攀枝花市“挟尸要价”事件,我想的是:渔民从金水江里捞尸体,出工出力,出设备花油钱,还冒着生命危险,向死者家属要钱理所当然,无关道德,家属没钱不能指责渔民而应找政府救助。

    可是细看新闻才发现,这个观点大错特错。

    首先,尸体冲到渔民的渔网中被发现,警察接到报警后应该协调民政部门将尸体运走妥善保存,为什么警察无所作为?民政部门不出面收纳尸体?

    其次,渔民自称花了很大功夫才将尸体捞起,收取辛苦费理所当然。我想问,谁让你们自作主张去打捞而不交给政府部门处理?既然死者家属已经到来,怎么能因为拿不出足够的钱,就将尸体用绳子拴住脚浸泡三天?

    再者,警方居中协调,家属付了5400元才被允许收走尸体。警方看起来做了好事,可为什么不去认定渔民是否违法犯罪?

    如果说受死者家属或政府委托去打捞尸体,渔民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当然没有问题,即使张口就是天价,也可以归入合法的市场交易范畴。

    如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打捞尸体,家属拿钱表示一下无可厚非,但是,“挟尸要价”就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有伤社会风化。这种以刺激死者家属感情的方法处理尸体,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涉嫌侮辱尸体罪。就此事,当地司法机关应根据渔民的动机、行为和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地方政府应当申明发现、处理尸体的正确方法、死者家属的救助办法。

    弄明白民政部门是否作为,比急匆匆地呼吁政府成立公益性基金支付打捞费用,更为要紧。毕竟,早就有免费打捞的途径:拨打119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不收费。

2015-12-09 05:19:14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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