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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燃放烟花“限改禁”是大势所趋

2015-11-24 06:01:09 来源: 责任编辑:

     ▶农历新年第一天的阳光,没有人会希望被重重的雾霾所遮挡。呼吸新鲜健康的空气,比年味儿更有味儿。郑州“禁放”已成大势所趋。                                                       □东方今报首席评论员 李长需

 

    年关将近,今年郑州还能不能燃放鞭炮?目前虽无答案,但相信很快会见分晓——不出意外的话将会“限改禁”。

    据报道,22日,包含《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内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如果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那么条例中所涉的条款同时废止,也就是说,“限放”烟花爆竹的条款将被废止。根据现行的条例规定,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以及正月初二至十六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报道,现行条例废止之后,郑州市应当会依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加大管控力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20余年来,燃放烟花爆竹“禁”还是“限”,郑州市经历几度变换:1994年12月1日,郑州市开始实施《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这是第一次下“禁令”;13年后,《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出台,“禁”改为“限”;此番恐怕又要恢复到“禁”的状态。

    无论是“禁”还是“限”,原因无非有两个:一个是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一个则是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在人身伤害方面,据郑州市安监部门的不完全统计,郑州市自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达800余起,受到人身伤害的人数达2665人;在环境污染方面,郑州市环保部门的检测数据显示,2014年春节期间,空气中的PM2.5是全面平均值的2.5倍,PM10是全面平均值的3倍,空气质量达到了重度污染的程度。

    此番欲“限改禁”,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环境污染。这两年,郑州市的大气污染状况有目共睹:去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163天;到了今年,截至9月30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98天,郑州市还在7月份受到了环保部的约谈。因此,为确保春节期间及全年的空气质量,烟花爆竹到了“非禁不可”的地步。

    或许有人质疑:雾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治理起来也非一日之功,即便禁放了烟花爆竹,想必助益有限。从污染的程度上而言,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污染程度确实不及汽车尾气等,但不能否认的是,其的确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污染。

    据了解,烟花爆竹主要成分是黑火药,燃放所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等会造成直接的环境污染。有研究显示,以火药含量30%左右的烟花爆竹来计算,每消耗1吨烟花爆竹,会产生300公斤以上的灰霾。

    在拯救郑州空气质量上,只有齐头并进之责,并无根据污染大小先后治理之分。对于污染源,我们都应该一视同仁地重视,总不能等治理好了尾气、废气之后,我们才有资格谈烟花爆竹的污染治理吧?

    或许有人质疑:禁放烟花爆竹是不尊重民俗。这是不容忽视的声音,不可否认,燃放烟花爆竹是传承已久的重要民俗,时间、历史赋予了这一习俗存在的正当性。如何平衡民俗与环境治理之间的矛盾,最重要的标准是看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如何平衡。

    出于环境治理和公共安全目的的禁放,显然体现了公共利益;当这种公共利益的需求成为主流民意时,个体利益就需要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目前,消除一切污染源恐怕是民意的主流,也即是公共利益的需求,其中的利害不难判断。

    农历新年第一天的阳光,没有人会希望被重重的雾霾所遮挡。呼吸新鲜健康的空气,比年味儿更有味儿。武汉、南京、长春、太原、成都等国内诸多兄弟城市的先后“禁放”,郑州“禁放”已是大势所趋。

2015-11-24 06:01:09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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