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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日期过了快一年 钥匙没拿到还让签“霸王协议”

2017-04-20 06:23:16 来源:今报网 责任编辑:

 ▶近日,记者接到多名市民的投诉电话,称自己买的位于郑州市天河路的黎阳花园小区的房子,过了交房日期快一年了,还迟迟交不了房,而且什么时候能交房目前还是未知数。更让人生气的是,开发商还要让业主签一份“霸王协议”。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弛/文 李新华/图

 

    在等待了将近1年后,在自己所租住的两居室里,王森(化名)终于接到了开发商通知交房的电话。而当4月17日上午他和妻子来到位于郑州市天河路的黎阳花园小区时,却发现自己并不能拿走那把早该属于自己的钥匙。

    “开发商给的是一个临时交房协议,上面有些简直是霸王条款。而且即使签了也不给钥匙,什么时间交房也不清楚。”王森说。

    他没有签这份协议,走出小区大门,和其他几个同样未签的业主谈论着如何维权。

    在这份协议上,作为出卖人(甲方)的河南黎阳置业有限公司描述目前小区楼房现状为:“小区内道路具备通行条件,小区绿化基本到位。”对此,不少业主提出异议。站在围墙外可以看到,小区内大片的土地杂草丛生,上面覆盖的防尘网早已支离破碎,其中还堆着不少垃圾,有少量绿化的部分,也只是栽着光秃秃的树苗,而一些建筑废料在小区路面上随处可见。

    “其实这些都可以忍受,我们就想尽快住上自己的房子,”在两扇蓝色铁皮临时组成的小区大门外,王森望着自己房子所在的那栋楼,灿烂的阳光下,他却一脸愁容。

 

    【现状】交房时间逾期近一年 至今仍遥遥无期

 

    【困境】部分业主压力大 每月房租房贷双开支

 

    除了王森这样被通知来签订协议的业主,事实上,从今年年初开始,几乎每天都会有焦急的业主自发前来看房,而他们大都会被阻挡在大门之外。

    抱着自己3岁的女儿,再次无功而返的李哲(化名)告诉记者,黎阳花园是经适房,和自己一样,很多业主家庭收入不高,在租房的同时,还需要还贷款,经济压力很大。

    李哲算了一笔账,自己和妻子每月收入一共只有5000元左右,每月房租2500元,房贷1000元,再加上基本生活开支,根本没有什么结余。“虽然我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郑漂,但这几年一直在租房,中间换了好几次房,感觉真的在漂着”。

    据黎阳花园小区的另一位业主介绍,黎阳花园的开发商和不同业主共签了3个交房时间,分别是2016年5月30日,2016年7月30日和2016年10月31日,如今最长的已经超期了将近1年,却没有一位业主拿到钥匙。“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的惠民项目,是暖心工程,现在出了问题开发商却几次都联系不上,真是让人凉透了心。”该业主表示。

 

    【追问】小区为什么迟迟不能交房?

 

    本应于去年交付的房子,为何到现在还没有音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交房延期?交房的时间又能否确定?

    在河南黎阳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临时交房协议中,该公司解释,至今仍未交房是“由于政府环保政策调整及小区周边规划道路、供电等市政工程暂未建设施工的原因,导致小区大门及配套设施主入口无法施工”。

    对此,记者试图进入黎阳花园小区内的临时交房签约地点了解情况,但遭到一名保安阻拦。随后,该保安拨通了相关负责人冯经理的电话。冯经理在电话中说,自己刚到公司几天,对情况不了解,并表示相关领导不在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领导的联系方式,也无权允许记者进入小区采访。

    记者注意到,在2017年4月17日发表于心通桥的针对网友的回复中,“郑州房管”表示:“据了解,该项目整体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已完成施工;室外管网、园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已全部施工到位。但因为给该小区提供电力的苏屯变电站还没有建成投用,无法为本小区提供正式用电;另外,小区规划的出入路属于市政道路,还没有修到。”

    此外,“郑州房管”还介绍,企业称已建成了临时用电设施,具备供电条件;并已在小区南侧修通一条临时道路解决交房后小区业主的出入问题。消防因用电问题达不到验收条件,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整体竣工验收,目前公司正在协调组织消防验收,尽快完成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我局已责令公司和业主加强联系与沟通,在做好政策解释的基础上加快协调、积极推进,解决问题后尽快正式交房。”

 

    【疑惑】签不签临时交房协议?怎么维权?

 

    在黎阳花园的业主群里,每天都会有人咨询交房的事宜。特别是在近期部分业主被要求签订临时交房协议后,签字还是不签字,如何维权成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由于协议上并未写出具体的交房时间,签字后也无法拿到钥匙,因此和王森夫妇一样,大多数人拒绝在协议上签字。“这个协议分明是开发商在逃避责任,签了字就等于承认了他们的条款,对我们维权会很不利,在交房之前,开发商必须支付违约金。”一位业主表示。

    而一些比较迫切入住的业主则认为,只要能尽快交房,可以等住进房子之后再慢慢维权,“这几年房租一直涨,每月房租支出开销很大,希望能尽快减轻一些压力”。

    还有一些业主表示担忧和疑惑:“合同上有一条是‘由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原因致供水、电、天然气、暖气、道路、排水及其他配套设施未完备导致出卖人无法按期交房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延期原因真的如开发商所说,业主的损失该找谁赔偿呢?”

 

    ■律师说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认为,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去执行,逾期则构成违约,但如果双方签订有“出现某种情况不构成违约”的特殊条款,在开发商能够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则不能判定开发商违约。

    “所谓的证据是指例如供电部门出具的通知,证明确实不能按期为小区供电。”张律师表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业主的赔偿问题需要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开发商在建房之前应该与供电单位也签有协议,规定在具体时间完成供电设施”。

    至于临时交房协议的问题,张律师介绍,签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如果协议会给业主造成损失,可以拒绝签字。

 

    来看房子建设进度的业主都会被拒之门外

2017-04-20 06:23:16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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