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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警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不履行将变“老赖”

2017-03-02 14:36:25 来源:大象融媒-映象网 责任编辑:朱久阳

河南交警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不履行将变“老赖”

新闻通气会现场

  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通讯员 杨军政 文/图)为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相结合,依法全面清查交通违法,要求守法从违法者做起,使交通违法行为人得到及时教育惩处,对拒不履行的交通违法者,依法申请法院对交通违法者强制执行,实行联合信用惩戒,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者的守法意识,及时消除交通违法安全隐患。

  从1月16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1月10日前库存未处理交通违法减少200万余起,30多人被列入法院失信者名单。

  通过广泛宣传 事故总量较去年减少15%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吕光辉介绍说,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接受处理或者不处理问题是全国性难题,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执法权威性,也造成很多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我们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是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新举措,也是维护法律权威、强化交通管理、深化事故预防的新举措,在河南乃至全国公安交管执法史上影响广泛而深远,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自1月16日在全省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全省交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全方位宣传,通过电话、短信、书面通知、上门通知和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通知交通违法车辆当事人430万余人次,催告5次以上违法行为人29088人,各地法院受理执行申请3194起,作出生效裁定1032起,裁定后履行880余起,法院强制执行106起,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0人。“及时处理违法能够有效减少违法”的辩证关系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全省各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业务量平均增加30%以上,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事故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5%,守法从违法者做起效果初步显现。

  心抱侥幸心理往后拖,接到催告才知已产生滞纳金

  2016年11月18日,当事人高某,持C1E驾驶证,驾驶豫BB0322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郑开物流通道杏花营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查,该驾驶员对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属私自改型,开封交警支队杏花营大队民警对当事人高某给予200元罚款。

  处罚后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没想到刚过完年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大队签收催告书时,才得知因罚款未及时缴纳已经产生滞纳金!民警对当事人的错误做法提出了批评,告知当事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遵章守法。当事人也后悔不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理,缴纳罚款。

  拒不履行义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在新闻通气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杨宁珂介绍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全力支持和配合全省交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交通违法案件,人民法院将依法快立快审,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到执行部门进行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履行执行裁定的当事人,将其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运用,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在担任公职、晋职晋升、入党、享受政府支持和补贴、出行、投资、置业、高消费、出入境等领域进行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这些惩戒措施的运用,督促当事人自觉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树立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链接:多种渠道查询车辆违法

  交警提示,现在查询交通违法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可以通过“河南交警”、“河南高速公安”官方微信中的“违法查询”栏目可以查询,也可以通过“河南警民通”客户端查询、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可以实时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有违法行为,然后及时处理。

  

2017-03-02 14:36:25本文来源:大象融媒-映象网责任编辑:朱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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