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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信细研《暂行办法》,步步为赢落实合规新政

2016-09-22 13:10:20 来源: 责任编辑:

  近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正式细化落地.民信公司董事长付东海表示,《暂行办法》的颁布可谓慎之又慎,意义深远,对行业发展划定了各个层面的新起点。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纲领性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12月银监会起草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的8个月后最终颁布《暂行办法》,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其不仅确认了业务规则、监督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等基本规则,而且明确了行业内极为关注的资金存管、备案管理、自律组织等核心政策。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批会员企业,民信公司细研《暂行办法》并积极落实最新政策,已经在今年取得了多项重要合规工作成果,积极引领行业迈向健康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一、强调中介性质,回归普惠金融  

  《暂行办法》在第一章总则中定位互联网金融和网贷平台为“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对此,民信公司总裁冷厉认为“信息中介”的定位已经成为行业内普遍认可的基本原则,这将促使行业回归信息中介、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本质。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则强调,近几年的金融创新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事实证明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和补充。 

  民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本质,推动金融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普惠人群和实体经济服务,今年全面布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用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打通实体企业金融服务闭环,已经为小微企业在内的50多万客户提供综合性、现代化的金融服务。  

  二、明确中国互金协会为自律监管主体  

  《暂行办法》在第六章监督管理中明确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履行网贷行业自律组织职能”,并“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这一规定对行业发展是一件大好事,从制度层面赋予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行业进行监管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充分体现“行业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向。民信公司总裁冷厉表示,民信公司在今年8月已经正式收到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入会通知,成为首批会员。  

  据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牵头建立的国家级行业自律组织,实际上今年3月民信已受邀参加了协会于上海举办的成立大会,民信公司一直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并坚决配合和落实协会各项工作在行业里快速推进。  

  三、再次要求必须进行资金银行存管  

  《暂行办法》在第四章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中直接要求平台“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即客户资金必须由银行进行存管,业内专家都注意到,这一规定与此前诸多监管文件口径一致,已经成为合规的一个重要硬性规定,银行存管是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火墙,它彻底明确了平台资金流向,而投资人也能通过银行存管系统实时监测自己所投资金的情况,从而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但由于技术后台对接难度很大,对平台实力要求很高,截止目前行业内仅有几十家平台真正实现了资金银行存管。  

  民信公司对资金存管给予高度重视,今年年初,民信公司积极联系江西银行并初步达成合作,上半年通过不断奋战,顺利完成了复杂而专业的存管系统建设,7月民信与江西银行正式签署了资金存管协议,一步到位落实了合规要求。民信通过与江西银行的存管合作,让资金在银行账户内流动,直接用于支持借款人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确保安全的同时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四、提出获得ICP经营许可的硬性要求  

  《暂行办法》在第二章备案管理中提出“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民信公司总裁冷厉认为,这一要求重点考查平台的互联网技术实现能力和长期优质客户服务能力,因此对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和技术能力的不断升级都有明显推动作用。  

  民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早在《暂行办法》出台前三个月民信就已主动向北京通信局递交了ICP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凭借良好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在9月2日正式收到了ICP经营许可证证书,第一时间达到了合规要求。  

  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仅有200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了ICP经营许可证,民信公司一直坚持金融服务与信息技术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最新技术,致力于打造诚信、透明、公平、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因此顺利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了小额分散原则和标准、禁止自融、非法集资、不得从事债权转让等等“13条禁令”,证监会也表态将很快制定合格投资人制度、信息披露等细则,民信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整改新规,并继续推进企业改革创新与转型战略,始终把客户需求和行业规范放在发展首位,成为中国创新金融发展的有力实践者和推动者。

 

2016-09-22 13:10:20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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