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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优惠券不能用气哭小孩 律师称肯德基属于违约
  时间:2008-10-7 3:56:38 来源:东方今报

    肯德基发给小朋友的生日优惠券可免费领取礼品,可用了几次后,突然说必须点餐才能用,一名小朋友竟被气哭。
    昨天,律师说,肯德基属违约,顾客可拨打12315投诉或告上法院。
□今报记者 张雅平/文 沈翔/图
【投诉】肯德基发的优惠券不能用
    昨天上午,郑州读者王先生投诉说,前几天他带着孩子到肯德基买东西,正在用的优惠券竟突然不能用了。
    王先生孩子6岁,家住郑州市北环。优惠券是2007年孩子在肯德基过生日时店家送的。上面显示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小朋友凭优惠券每个月都可以免费领取注明的食品1份(如图)。
    王先生带着孩子已领过几次,但前几天孩子再去领时却哭着回来说:“店里的阿姨不给,说是券不能用了。”王先生就领着孩子一道去了,店家的答复还是一样:优惠券必须点餐才可用。“明明写的免费赠送,这不是连小朋友也忽悠吗?”王先生挺生气。
【调查】肯德基说“总部政策变了”
    昨天上午10时10分,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拿着王先生的优惠券来到了肯德基郑州花园店,和王先生所经历的一样,记者被服务员礼貌地拒绝了:“对不起,优惠券不能单独使用,必须点餐才能送。”
    记者把优惠券上的要求仔细研读,6个条款中并没有“点餐才能送”的特别要求。“请在点餐前出示,意思就是说点餐才能用。”服务员说这是店里的规矩。在花园店碰了壁,记者又拿着券来到了肯德基郑州中环店,得到的答复还是“不点餐就不能用”。
    对此,花园店的值班经理郭婷昨日解释说,这是肯德基青岛总部后来统一调整了的政策,原来能免费送的后来都改成必须点餐才能送了;而资深接待员张华则说总部刚开始就要求必须点餐才能送,但有的店执行不严,没点餐就送了。
【律师】肯德基属于违约
“我们小区这种优惠券可多。”王先生昨日说。记者拿着王先生贴有优惠券的小账本来到郑州市纬五路某幼儿园,不少小朋友都认得这本子,说“过生日肯德基送的”。“商家自行引发的优惠券就相当于合同要约,发到消费者手中就等于说要约生效了,再附加其他条件就属于违约。”昨日,了解完情况后,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赵万军说,这件事很简单,点餐前出示优惠券和必须点餐才能使用优惠券,这根本是两码事,肯德基突然附加条件属于违约行为,明显不讲诚信。
    赵万军律师说,如果家长在与肯德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或者找12315解决,或者起诉至法院。
今报大律师
●本期特邀律师:
    赵万军,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主任,资深律师
●擅长业务:
    刑事辩护、房地产、企业改制、投资金融等。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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