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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婴儿的保安被停职 律师称民政部门应负一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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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24 4:25:28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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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申子仲 邱延波 今报郑州讯 昨天,本报报道朱桦无法找回丢弃的婴儿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下称“六院”)专门向媒体送发了《情况说明》,称保安施义勋已被停职。
停职保安被要求说清婴儿去向
“这完全是施义勋的个人行为,六院完全是按有关法律程序办事并保证了婴儿生命安全。”昨天下午,六院副院长马先生说,8月13日晚,一位清洁工在医院的放射科候诊室门口坐椅旁的地上发现被朱桦丢弃的婴儿。清洁工当即通知总值班,总值班赶到后,安排工作人员将婴儿暂时送到妇产科喂养、观察。 第二天上午,医院向红云路派出所报警,最后,按照程序把婴儿交给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事后,医院得知保安施义勋向民政所要走了孩子,而孩子家长多次来医院要人,鉴于对医院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把施义勋停职,并要求其查出婴儿去向。
律师说法:民政部门应负一定责任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赵万军说,朱桦丢弃婴儿一事不构成遗弃罪:第一,在主观上他是想让孩子得到救治,所以才放到医院里;第二,在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而对于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行为,赵律师认为,民政部门的职责就是收养弃婴,不能私下送人。在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情况下把婴儿送人,相关责任人是职务违规。 对赵律师的说法,六院办公室周主任不予认同,他认为朱桦是在夜间无人期间将婴儿遗弃在走廊座位下面,若非清洁工扫地很难发现,很难判断当时其主观想法,这种极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谴责。 而对于抱走婴儿的施义勋,赵万军认为婴儿是在施义勋手里失去下落,如果施义勋拒不透露婴儿的去向,则有拐卖儿童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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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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