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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民医院正式与10个市、县、区新农合签订协议
  时间:2008-9-20 7:17:36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吴婧 通讯员 宋莲英 赵宪阳
    今报郑州讯 今后,在郑州打工的平顶山市等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必再为节省医药费而返回家乡看病了。昨天上午,郑州人民医院正式与10个市、县、区新农合签订协议,成为这些地区的新农合外建定点医疗机构。
    这样就解决了平顶山市、舞钢市、汝州市、叶县、郏县、鲁山县、舞阳县、武陟县、郑州的金水区和惠济区等10个市、县、区在郑农民工的看病难题。
    郑州人民医院院长陈刘生说,签约之后,作为当地新农合的外建定点医疗机构,在郑务工的参合农民可以直接持医疗证和身份证到医院就诊,就诊前只需到医院新农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即可。如需住院治疗,出院时再到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即可返回当地新农合报销。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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