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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不作为” 最严重的处分是责任人丢饭碗
  时间:2008-9-20 7:36:57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王献军
    今报郑州讯 行政机关在土地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不执行或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对相关责任人最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昨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督察专员张振国一行,到郑州进行土地督察,并宣讲了最近国家三部委出台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张振国说,新办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各项违法行为,都给出了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规定,这些违法行为包括: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应当采取划拨或招拍挂出让方式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批准以“以租代征”等方式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签订出让合同后,又擅自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条件,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等。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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