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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雅平 通讯员 香香 疆平 今报郑州讯 一辆汽车轧死了一条宠物狗,因狗没有办证,司机坚决不赔。狗主人把司机告上法庭,要求司机赔偿7000元损失。 昨天,在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狗主人获“道义”赔偿金300元。 2008年7月19日早上6时53分,郑州市民方先生的贵宾狗在兴华南街环卫中转站附近横穿马路时,被李先生驾驶的轿车轧死。双方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方先生就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 双方都请了律师,在法庭上辩论了两个小时。方先生称,李先生看到狗横穿马路,不紧急刹车,狗被轧死是李先生的过错;李先生称,狗没有户口,撞了也白撞。“如果狗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驾驶员撞了可免责,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助。”这是法官的意见。后来两人都回去考虑了一番,昨天最终达成协议,司机李先生赔偿方先生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