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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 张英 今报郑州讯 9月9日,本报以《上车后多说了一句话,母女被客车司机扔在了荒郊野外》为题,报道了平顶山市两位女乘客半夜被“甩客”的事件。此事引起了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高度重视,该局局长看到本报报道后要求严厉查处,昨天,违法车主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 9月7日晚,平顶山市市民赵艳霞母女到郑州办事,错过了班车,又赶上客流高峰期,火车、汽车票都买不到,被“黄牛”钻了空子,引到郑州市陇海路上的一辆车牌号为豫A81323的长途客车上,结果因座位和车票发生争执,当日近午夜时,母女俩被司机扔在荒郊野外。 9月9日,本报报道了此事,立即引起客运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上午,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姚明辉看到报道后,拿着报纸要求稽查支队严查此事。 因赵艳霞母女没拿到车票,是否“甩客”取证困难,但根据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豫A81323客车“不按批准的核定站点停靠”的违法证据确凿。 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理室主任石乐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此事情节严重,影响很坏,已对豫A81323的车主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 赵艳霞母女对这个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