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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收近8万就是不开学 法院判学校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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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9 6:08:54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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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金研 今报郑州讯“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拿孩子的前途出气”!昨天,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获悉,11名学生联合起诉郑州市金山桥学校,要求返还学费。金水区法院一审判金山桥学校返还11名学生的学费7.9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现在判决已生效。 校长“失踪”700名学生要辍学 “官司是打赢了,可耽误了孩子将近一个月的学习。”市民韩女士拿到胜诉判决书后,依然有点不痛快。事情还得从一则报道说起,2007年7月14日,省会某报纸报道的《校长突然失踪 700名学生面临辍学》,引起众多家长的关注,韩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据韩女士称,她的两个孩子都在郑州市金山桥学校上学。“金山桥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有,孩子在那儿上学很方便。”韩女士说,今年7月2日,丈夫又给俩孩子交了2007年下半年的学费、住宿费等共计7600元。“学校老师说,7月10日学校要搞夏令营,还要给学生补课。可等7月10日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时,学校里只有几名老师,说学校正在装修。一直等到7月14日,我们从报纸上看到报道,才知道学校的校长跑了”。 记者查阅了韩女士所说的这篇报道。据该报道称,自2007年7月8日以后,金山桥学校的教学楼就经常被人封锁,学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而且“校长也无法联系到”。 11名学生起诉要求退学费 “产生了矛盾可以解决,但不能拿孩子的前途出气啊!”韩女士感慨。 金山桥学校校长王德坤突然“消失”的消息很快在学生家长中间传播开来。据了解,2004年6月16日,郑州市金山桥学校成立,它是由江苏金山桥教育集团同原国栋外国语学校联合创建,并经郑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学校。“这个学校原来是郑州国栋外国语学校,后来效益不好,租给了金山桥教育集团办学。”最早介入此案的律师郭国平说,他从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了解到,因为郑州国栋外国语学校想给金山桥学校“加收房租”,才出现了金山桥学校校长失踪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校长也不能带着孩子们的学费逃跑。”郭国平说,学生家长曾经报案,要求警方以诈骗案立案。但根据警方的查处结果,校长人在郑州,并且律师已经出面,因此算不上诈骗。 2007年10月,11名学生正式向金水区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返还学费共计79680元。 收学费不开学学校输官司 金水区法院立案后,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发现2007年5月至7月,金山桥学校收取了11名学生2007年下半年以及2008年上半年的学费,共计79680元。“收了学生预交的学费,却未按期让学生入校学习,其行为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法院开庭时,金山桥学校缺席审判。金水区法院依法判决金山桥学校退还学生预交的学费。 主办法官马海涛提醒学生及家长,目前社会办学形式多样,家长特别是在城务工的学生家长,给孩子选择学校时一定要慎重,要对学校的性质、办学资格、收费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以免出现类似纠纷,耽误孩子的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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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鹏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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