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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市低保年均增14元 已有87个县市区提高标准
  时间:2008-9-3 5:51:47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夏友胜
    今报郑州讯 昨天,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8月上旬,我省已有11个省辖市的87个县(市、区)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在每人每月120元至260元之间,全省平均标准为167元,比去年底提高14元。
    目前,省辖市市区低保标准最高的为郑州市260元,其次为周口市川汇区、驻马店市驿城区220元,济源市、洛阳市、平顶山市200元,新乡市、焦作市190元,安阳市、濮阳市、三门峡市180元,开封市、信阳市150元,其他省辖市市区均为160元。在县(市)中,低保标准最高的为巩义市、项城市220元。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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