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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李丰庆 今报郑州讯 5人抢劫团伙,成员最大的24岁,最小的17岁,他们在一个20岁“带头大哥”的带领下,屡屡抢劫技校和高中学生的钱物。记者昨天获悉,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已审结此案,5人均被判刑。 5个被告人分别为王雨、赵欣、毛卫伟、赵小会(化名)、赵小鹏(化名)。 经查明,从2008年1月8日至3月10日,5人共作案六起,所抢劫目标均为技校学生或高中在校生,有时到广场抢劫。1月8日22时,赵欣、赵小会、赵小鹏等人窜至中牟县郑州铁路技师学校附近,对技校学生马某进行殴打并抢走现金1元。 另据查明,2006年,王雨还伙同他人盗窃。 法院审理后判决,王雨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万元。赵欣、毛卫伟、赵小会、赵小鹏均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1年、7年、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