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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离婚老婆成“婚介所会员” 老公状告婚介所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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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8-26 7:19:17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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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金研 今报郑州讯 夫妻还没离婚,老婆却成了郑州一家婚介所的“会员”,老公于是以这家婚介所未尽到查验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本报8月14日曾报道此事)。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驳回原告吕林(化名)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吕林主张该婚介所受理了妻子张芳的征婚申请,并提交了“会员卡”加以证明。 但是,根据证人张芳的证言,张芳到该婚介所仅做了咨询,没有交纳费用,也没有进行登记并接受服务。这张会员卡是张芳私自拿走的,虽然吕林对该证言提出异议,但没有证据反驳。综上,吕林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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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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