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郑州
河南
中国
国际
财经
娱乐
体育
说吧
楼市
车市
购物
旅游
健康
I T
教育
金融
电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时讯 > 正文

还没离婚老婆成“婚介所会员” 老公状告婚介所输了
  时间:2008-8-26 7:19:17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金研
    今报郑州讯 夫妻还没离婚,老婆却成了郑州一家婚介所的“会员”,老公于是以这家婚介所未尽到查验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本报8月14日曾报道此事)。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驳回原告吕林(化名)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吕林主张该婚介所受理了妻子张芳的征婚申请,并提交了“会员卡”加以证明。
    但是,根据证人张芳的证言,张芳到该婚介所仅做了咨询,没有交纳费用,也没有进行登记并接受服务。这张会员卡是张芳私自拿走的,虽然吕林对该证言提出异议,但没有证据反驳。综上,吕林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郑国锋】
打印】【顶部】【关闭
 
 
东方今报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371-65830000
发行热线 0371-65966600
广告热线 0371-65937966
Q Q 热线 0371-65830000
在线提供新闻线索 入口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