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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9月执行廉租房新办法 现房优先保障烈士遗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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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8-15 4:35:28 |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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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献军 今报郑州讯 9月1日起,《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领取《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郑州市廉租办将对通过廉租房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核发统一编号的廉租房保障证明,明确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批准时间和有效期限等内容,并在申请人居住地和郑州市房管局网站公布。 由于实际建成的廉租房数量少,郑州市廉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建成的廉租房原则上将用于保障对象中的烈士遗属、严重残疾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老人且无住房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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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国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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