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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一次红灯可能倾家荡产 两个案例剖析交通事故成本
  时间:2007-4-11 3:12:55 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记者 王在华 通讯员 陶清廉 李哲 实习生 江晨 梅潇/文 刘栋杰/图

    年逾六旬的老汉被撞身亡,只获赔1万元;两车相撞,其中一辆车却要赔另外一辆车7万元……因为抢行一分钟,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不得不咽下这苦涩的果实。昨日,今报征集来的读者,在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停车场里,聆听了交巡警人员讲解交通事故成本。“不只是金钱,还有时间和精力。”四大队副大队长孙建军警示说,一次看似简单的交通违法,可能就让你倾家荡产。

■事故案例

老人抢行被撞身亡 最多只能获赔一万元

    2006年7月2日11时30分,老107国道与石化路交叉口,雨。由西向东方向,红灯亮着。
    老人被撞身亡最多赔一万元
    65岁的老汉骑着自行车,由西向东穿过交叉口。“可能是下雨的缘故吧,老人估计想赶快过马路,就闯了红灯。”让交巡警心痛的是,就在这时,由北向南方向开来一辆面包车。
    结果是,老人经抢救无效离世。
    根据现场勘察,再加上讯问调查,民警认定事故原因:老人骑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根据相关法规,老人负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老人负全部责任,按照交通法,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付1万元。
    家人不服判定多次“上访”
    对此结果,老人的家属不能接受,遂行政复议至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因为使用法律条文准确,证据确凿,交巡警支队维持了四大队的事故判定。
    老人的家属还是不能接受,现在已经上诉到管城区人民法院。
    “住院两个月,花费好几万。”
    “家属来往家庭、医院、四大队、法院之间,奔波几个月,最少也得几千元钱吧。”
    “打官司,得交诉讼费吧。”
    “打官司请律师,也得花钱吧。”
    “而且,根据现行法规和老人交通违法的事实,老人的家属打官司赢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这次交通违法,老人的家庭还将蒙上悲伤的阴影,全家人的情绪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孙建军认为,其实这个就不能再算成本了,已经是极致了,因为老人丢掉了宝贵的生命。

21岁小伙抢行 付出将近10万元的代价

    比起那名年逾六旬老汉,小超算是幸运的,因为他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付出的仅可以看到的代价就有7万多元。”孙建军坚信,如果再有一次,21岁的小超宁愿等1年,也不会选择闯红灯。
    2007年3月3日14时50分许,老107国道和青年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方向,红灯亮着。
    面包车乘客肝破裂
    晴天,视线良好,所以孙建军断定,驾驶面包车的小超肯定不可能看不清红灯。“那么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赶一会儿的时间”。
    他没有充分估计到由北向南的车辆有多快,就在他加速通过的时候,一辆出租车由北向南驶来,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从不同的角度拍下了当时的惨象。出租车引擎盖张起大嘴,面包车左侧凹进去一大块,旁边散落着出租车的保险杠。
    更让人痛心的是,面包车上的乘客小玲,不幸受了重伤:左肺挂伤,肝破裂,腰椎骨折。
    警方赶紧把小玲送进医院。
    直接损失将近10万元
    经过现场勘察、讯问调查,警方证实小超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自然都落到了小超的身上。
    首先是车损。出租车被严重撞坏,修理费用不菲。经过物价部门估价,小超赔偿出租车司机车损及其他损失共计14500元。
    然后是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经过警方调解,小超赔给乘客小玲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58000元整。两项累计,共计72500元。
    但孙建军指出,这还不算完。
    “小超开的车不是自己的,借朋友的车不得修?”据孙建军估计,“修车少说也得花几千元钱吧!”
    这还不算完。
    “出事那天是3月3日,事情基本处理结束是3月29日,26天的时间,就按一天50元钱的工资,就是1000多。”
    “再加上这20多天的时间,他要在警队、医院、家庭之间来回奔波,光交通费不得好几百元钱?”
    据孙建军估算,所有的花费,将近10万元。10万,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家庭条件不好,可能会因此倾家荡产。
    读者连连说“再也不”
    算到最后,孙建军都觉得自己“残忍”,但还有些地方不能不算。
    “一个月不能正常工作,对工作造成的影响呢?”
    “借朋友的车出事,对朋友造成的影响呢?”
    “情绪波动,对家人造成的影响呢?”
    闯红灯过去,也就是节省不到1分钟的时间,就这么简单的动机,却可能造成巨大的后果。由此,孙建军把目光投向整个市区:“好多时候,好多地点,好多人抱着跟小超一样的动机,闯了一次红灯,但是好多好多的事故,就由此发生了。”
    听完孙建军的讲评,读者刘朋伟“眼都直了”,连说了几个“再也不”:“再也不闯红灯,再也不违犯交通法,再也不莽撞行车了。”
    “如果所有的读者都有这样的感受,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孙建军想让记者提醒大家:“我们宣传交通法不是为了自个儿,而是为了大家的安全。”

■昨日反馈

    交巡警打来电话诉苦
    “其实,我们看见行人、自行车闯红灯就头疼,可是好多时候限于警力,抽不出人来一一管理。”行路陋习一经刊出,交巡警四大队一位民警就打来电话说,为了自身安全,大家应该注意信号灯。
    与此同时,郑州市公安局昨天召开会议,决定开展八个“专项治理”,其中包括非机动车、行人的专项治理。
    对于行人、自行车闯红灯等陋习,交巡警部门将合理安排警力和交通协管员,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管理,做到逐车逐人纠正,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在主要路口、路段,交巡警部门将合理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执法站,配备专职民警带领一定数量的交通协管员定位执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当场处罚。
    此外,交警部门将成立机动小分队,出动违法纠察客货车,通过执法车上安装的低分贝宣传放音设备,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进行流动管理、宣传,并利用客货车把违法者的交通工具拉到停车场暂扣。
    读者聆听事故成本讲解
    听听交通违法的成本?昨日本报征集令发出去后,读者刘朋伟第一个报了名。
    “前几天开车打手机被民警发现,同时还被发现车牌号涂改,我被罚了1600元,车子被扣了两天。我倒要看看,谁比我的违法成本还要高。”
    昨日下午,在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停车场里,十几人聆听了四大队副大队长孙建军的“成本分析会”。两个案例,两个交巡警处理的很普通的案例,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一名老人,因为抢行1分钟,被撞伤不治身亡,因为汽车司机没有任何责任,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最多赔1万元。
    一名司机,为了抢行一分钟,撞上了一辆出租车,赔款7万多元,还不算自己修车花的钱。
    “不只是金钱,还有时间和精力。”孙建军指出,一次看似简单的交通违法,可能就让你倾家荡产。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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