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郑州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贾艳琴【记录】今报记者高冬丽 “现在给学校交钱,一年往学校跑一趟,交得心里也明白。”9月19日下午,郑州市的贾艳琴谈起学校的“一费制”时,轻松地说。 贾艳琴是郑州市某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她的儿子佳佳(化名)在郑州市某公办小学读六年级。 “妈,我们老师让交××钱。”这是贾艳琴在儿子上小学四年级以前经常听到的话。有时候,儿子只要三五元钱交作业本费什么的,贾艳琴也没在意。可后来,贾艳琴发现儿子平均隔两天都要向家里要一次钱。“这些钱到底是不是交给学校了?”对儿子要钱的事,贾艳琴开始有点怀疑了。之后,每逢儿子说学校要交钱,她都要亲自去学校给儿子交,并问明交钱的用途。 “妈,学校让交旅游费,每人50元。”一次,上三年级的儿子又张口要钱了。当天下午,贾艳琴专门请假去儿子的学校问情况。老师说是周末旅游,都必须去。无奈,贾艳琴交了钱。两天后,儿子又要钱了:“妈,学校让买××辅导书。”这次也是真的,贾艳琴又去学校给儿子交了钱。这一年下来,贾艳琴不知道往学校跑了多少趟。 2004年秋,贾艳琴的儿子上四年级了,“一费制”开始实行了。贾艳琴在开学时按“一费制”给儿子交了费后,一年之内,再也没有听儿子说过“学校要交××钱”的话了。 【背景】为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从2004年9月份起,河南省教育厅向全省中小学下达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即只收书本费和杂费。所谓“一费制”,就是学校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