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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煤矿最少先缴200万 开矿期间平安无事将全额返还
  时间:2006-1-6 1:41:50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梁新慧 刘长征


    
    今报讯 今后在郑州开煤矿,最低也得缴200万元安全生产抵押金。昨天,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煤炭管理办法》。
    以前,小煤矿屡屡出事,各界群众反响强烈。为了有效避免这种情况,该办法规定,今后,在郑州市辖区内新建的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不得小于30万吨。
    煤矿发生事故后,矿主潜逃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彻底改变这一状况,该办法要求煤矿企业向管理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抵押金。核定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上的,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但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经批准暂时保留的核定年生产能力在15万吨以下(不含15万吨)的煤矿企业,按照200万元的标准缴纳。
    据了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煤矿企业在依法办理停办或关闭手续后,该抵押金将全额返还。
    该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据悉,在我省18个省辖市中,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煤炭管理办法》,在我省还是第一个。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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