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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意见》 高校反腐风暴即日“升级”
  时间:2005-12-30 3:25:30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王秋欣 通讯员 赵晓军


        今报讯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要对高校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高校腐败三大病灶——基建、采购、招生,意见规定,下一步要建立和完善招生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项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还要制定高校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建立高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步对高校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还要规范高校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
        意见还规定,将严厉惩处腐败,以查处发生在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惩腐败分子;严查高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和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

“出事”高校领导不少

        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频频曝光:如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万余元,江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杭中茂、杨佩剑都因经济问题“出事”。
        近5年来,广州的高校发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0多起,立案查处153人,涉及处级干部39人。
        近3年来,陕西已有7名高校厅级干部因受贿罪被捕或判刑。如2002年,延安大学原校长惠延德因受贿62万元被判刑13年;2003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李良晨因受贿14万元被捕;2004年,陕西理工学院原副院长黄祥生等3人也因受贿被捕。        
        
        
        
       

 
【责任编辑:朱耒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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