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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9名婴儿找妈妈》续 拐婴贩郭士县一审被判15年
  时间:2005-12-24 13:01:12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季子华 通讯员 孙喜平 张新建 孙世选/文栾桦/图

郭士县等案犯在法庭宣判现场

        
        
        今报讯昨天下午,郑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拐卖婴儿案首犯郭士县、同案犯徐启霞夫妇等七人作出一审判决:郭士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被告也分别受到法律惩处。
        昨天下午2时30分,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敲下,郭士县等人被法警押进宣判法庭,腿部残疾的徐启霞是被同案犯丈夫范明强抱上法庭的。接着,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
        郭士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徐启霞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刘永会、庞明霞、郝振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3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魏贤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郭士县当庭表示要上诉
        对于证据确凿的5人/5次拐卖婴儿案,首犯郭士县坚持认为,他没有卖孩子,只是帮别人做好事。郭士县说:“不应该判这么重”,并表示这种判决不公平,他一定会上诉。
        郭士县在法庭宣判过程中,神态显得很焦急,眼睛不时地四处张望。宣判结束被押下法庭的过程中,郭士县一直扭头向旁听席寻找什么。
        郭士县庭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看看旁听席上是否有他的亲属,令他失望的是,没有亲属来看他。他未成年的儿子没有来,他的妻子已经先于他获刑入狱,同案犯的妹妹在逃,此时的他希望谁来看他呢?对于在逃的妹妹郭士英,郭士县说,希望妹妹能够投案自首。
        夫妇获刑撇下2岁女儿
        徐启霞、范明强夫妇因参与拐卖儿童3人/3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昨天下午,判决后的范明强哽咽着说:“我们2岁的女儿怎么办”,范明强说他的父母已去世,他又没有兄弟姐妹,夫妇入狱后谁来照顾2岁的女儿呢?
        一点甜头换来3年刑
        49岁的郝振梅参与拐卖儿童1人/1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5000元,郝振梅参与拐卖儿童,收受了“买家送来的一袋大米和上线的100元辛苦费”。
        在旁听席上,郝振梅的女儿说她母亲是个法盲,对于这个结果,她女儿没有说什么,只是一再问,法警能否让她母亲吃她今天送来的东西。
        郝振梅说,她对判决结果满意,不会上诉,刘永会、庞明霞、魏贤兰和郝振梅一样,均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

 
【责任编辑:朱耒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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