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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总经理张长有挪用公款160万元一案,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 这些钱,张长有都用来支援儿女办公司了。
2万元贪污公款案,让张长有露出尾巴
2003年,省人民检察院在查办一起贪污案件时发现了另一起贪污案件的线索:1995年4月,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临淄办事处以163万元的价格购买化肥1000吨,后以168万元的价格卖出,时任临淄办事处主任(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总经理)的张长有可能将差价中的2万元占为己有。 经省检察院指定,2003年6月14日,管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对张长有贪污案开始立案侦查,6月29日将其逮捕。反贪局干警调查取证时发现,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的职工曾多次联名反映,该公司有百余名职工8年没有领到工资,他们举报张长有涉嫌经济问题。 办案人员搜查张长有住处时,意外发现疑点:一张从山东临淄汇入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107万元转账支票。
反贪干警三赴临淄,调查百万公款挪用案
为什么张长有家中会有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百万元转账支票?他和鑫盛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 反贪局干警们走访核实发现: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人和法人代表是张长有的女儿,主管该公司日常事务的总经理是张长有的儿子,而该公司的幕后策划和运作人正是张长有本人。 汇入转账支票的地点是临淄,张长有曾在那里任职,这究竟是巧合还是有猫腻? 反贪干警们三次赴临淄调查取证,终于查明:1993年5月,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镇农委联合成立豫齐石化实业公司。2000年8月,时任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总经理的张长有趁豫齐公司和省石化供销总公司即将倒闭之机,与辛店镇农委孙某协商,擅自以170万元价格将豫齐公司下属土地、楼房及全部设备财产卖给淄博市金运达公司。张长有将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账号提供给金运达公司,金运达公司将110万元转到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账上,用于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经营。 2000年10月,原河南石化供销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在二里岗的部分房产被市中级法院查封。在这种情况下,张长有仍于同年12月,和山西佳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建设协议书,并将签订日期提前到9月28日,将佳宏公司支付的90万元汇往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其中50万元用于河南鑫盛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 法院查明,张长有前后两次共挪用公款160万元。2005年3月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长有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判决后,张长有不服,提出上诉,昨日,省高院下达裁决,维持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