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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交通部目前已经出台了2006年公路、水路春运方案,2006年公路和水路春运将从下月14日开始,为期40天,至2006年2月22日结束。 根据交通部的要求,春运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发动广大旅客监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宰”客、倒卖车船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监督管理客运站点;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或临时春运检查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加强对过往车船技术状况的检查。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据了解,今年价格监督仍将是重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涨价、乱收费,如果确需在春运期间上浮道路客运票价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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