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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不好有人举报 法官要被诫勉谈话
  时间:2005-12-13 9:00:56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王伟 刘改华


  今报讯以后,如果法官对你态度不好,请你拨打省高院举报中心电话0371—65954110,省高院领导将找法官“诫勉谈话”。
  12月12日,省高院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谈话和诫勉的实施规定(试行)》。诫勉谈话的对象主要是违反审判和执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法院日常管理规定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法官等人员。一年内因同一问题被谈话两次或三次以上的,分别扣发3个月和半年文明奖和岗位目标奖;多次被诫勉谈话,拒不改正的,直接调离工作岗位或责令辞职。

 
【责任编辑:朱耒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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