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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建设安全事故 一人死亡 俩施工企业被处罚
  时间:2005-11-19 10:42:53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王献军


  今报讯 9月、10月,郑州市共发生两起建设安全事故,一人死亡。昨日,郑州市建委通报了这两起事故的处理意见。
  9月11日,由郑州豫华建设实业总公司承建的金水东路跨东风渠B11桥工程,工程车司机工作时触电身亡。从事故发生日起,停止郑州豫华建设实业总公司在郑承接工程任务3个月。停止该公司项目经理王自强在郑承接工程任务1年。
  10月21日,由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商丘劳动服务公司分包的郑州四棉有限公司五期经济适用房7#住宅楼工程,落地式脚手架倾倒,幸无人员伤亡。郑州市建委建议省一建终止与商丘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人杨百灵的劳务合同,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撤销项目副经理张传钊一切职务。暂扣项目经理王百圈项目经理证一年。暂停河南省华兴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王五岳监理资格一年。同时通报批评省一建和河南省华兴建设监理公司。

 

 
【责任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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